佛陀教法的最佳解釋,可以總結成梵文的「法」(Dharma)字,意思是「一切事物的本質」。當佛陀領悟到心的本質時,他成道了。這體現了正知,超越了自我和自我耽溺的障礙,簡單清楚明白了事物的真正本質。正知是所有佛法教導的道途和最終目標。
佛陀是一個人,僅此而已。當他被一位弟子問及是人還是神時,他只回答說:「我是覺醒的。」他是一個人,透過努力和耐心,發現了一條通往心靈自由的法道,使他從生活中的恐懼、執著以及對個人安全的渴望中解脫出來。
這解脫的心就是證悟。它是在觀念、思想、信仰、情緒和自我形成了經驗的前一刻,就直證實相的一種經驗。雖然無法用言語表達那種完滿境界,但當一個人證得覺悟,是可以看得出來那種終極的心理平靜、超乎言語的快樂和不受拘束的清明。.
禪修和相關教法就是工具,幫助我們獲得能力和信心,做到放下並了悟這類的全面覺知。起初在安靜坐著時,我們能夠短暫一瞥它的吉光片羽。然後隨著時間推移,我們學習如何擴大經驗,並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它。佛法「活在當下」的修行,或稱正念,它的基礎就是將禪修經驗帶入所做的一切。
佛陀的覺醒
西元前六世紀,大約兩千五百年前,歷史上的釋迦牟尼佛誕生為悉達多太子。身為富裕的王子,他的生活遠離於各種艱辛。但是他對世界依然感到好奇,年輕的他決定到安全的奢華環境外去冒險。而他眼前所見到的一切盡是病、老、死的苦痛。
經過幾年在印度森林中的極端苦行,佛陀領悟到,透過這種克己苦行不可能達到他的目標。在一個清明的時刻,他看到了一切痛苦的來源是自心。更重要的是,他看到了自身經驗的建立完全來自於心對周遭情況的感受。於是佛陀的靜坐冥想,轉向專注了解心性。他的努力帶來了最後的突破,透過真實本性的覺醒,斷除了我們都曾體驗過的痛苦。那時他三十五歲。
在他證悟後,佛陀在整個北印度教化了四十五年。他向人們開示了如何透過探索心的特質,以了解根本的實相,亦即事物的本來面貌「法」,藉以追尋快樂並避開痛苦。佛法修行的深度和廣度,都是透過他的廣大能量、長時間教化人們的結果。他的龐大教法被紀錄了下來,並且形成今日教法形式的基礎。
教法傳統的歷史
人們各有不同的學習方式,佛陀則因材施教,隨類教導。他的教導著重於每個人的根器和個人動機。想要為自己避開痛苦的人,就以專注在因果觀修(因緣和業)引導;發心利益他人和自己的人,則額外的授以慈悲心和智慧的教導;而強烈相信自己和他人有能力成就覺悟的人,則傳授直指心性的甚深教法:空性。
- 小乘,通常被稱為「上座部Theravada」,專注於教導那些自己想要遠離痛苦的人。這修行分布在一些東南亞國家,如斯里蘭卡、緬甸和泰國。
- 大乘是教導那些除了自己,也想要利益他人者。它的沃土根深葉茂,分佈在許多國家,包含中國、日本、韓國和越南。這個傳統普遍為人所知的派別包含有淨土宗和禪宗。
- 金剛乘是教導那些強力相信自己和他人有能力快速證得覺悟者。它著重密續的教導,同時涵蓋了小乘與大乘的不同傳統。雖然在日本佛教傳統中也可見一些密續的教法,但這個傳統,大都保存在西藏和尼泊爾。